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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邑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16 09:54:31 阅读量:127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武邑县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12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武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站位、强力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会议后,县委随即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委会,深入学习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成立由县委书记刘勇任组长,县政府县长王成宗、县委副书记侯玉东分别任副组长,8名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专项整改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分别担任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并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农村党组织逐级联动、层层发动,巡视整改工作迅速全面铺开。

(二)细化责任、强力整改。为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围绕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1类问题,制定下发了《中共武邑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总体要求、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时间步骤、具体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细化。各责任部门也针对11类问题出台了细化方案,形成了1个总体整改方案、3个专项整改方案、11个细分方案的“1+3+11”方案体系。分别由相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牵头,县纪委、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13个部门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同时,根据各类问题的性质和整改难易程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挂单销号。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协调推进。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分期分步实施,直至彻底解决。

(三)率先垂范、以上率下。2017年12月29日,县委常委会率先召开了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刘勇首先代表县委常委会,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就县委常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做了对照检查发言。县委各常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自身及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县整改落实工作的全面铺开和纵深推进奠定了基础、做出了表率。到2017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也全部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找了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书记刘勇先后主持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4次领导小组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各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需要通盘设计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同时,各牵头县级领导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保障整改工作各方协调、规范有序,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在县委的影响带动下,全县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整改合力。

(四)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治标治本结合,时间质量并重,坚持将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边对照查摆、边推进整改、边建章立制,围绕问题查漏洞、围绕漏洞建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固化整改成果、保持整改长效。目前,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武邑县意识形态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等36项制度办法,确保巡视整改成果得到固化,并长期得到坚持。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3方面、11项突出问题,共梳理出42个具体问题,武邑县委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基本完成整改14个,未完成整改1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关键少数法纪观念淡薄,政治生态尚需改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政治意识不强、对组织的信任度不高。”问题。一是提升“四个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巡视整改以来,县委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3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等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从县委常委层面进一步牢树“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分层面开展学习。把2018年作为干部能力提升年,强化各级干部学习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巡视整改以来,分层面在全县开展了三次大规模专题培训,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内容,通过专家讲课、讨论交流等形式,全县共有817名县、科局及农村党支部书记接受了较为系统的学习培训,各级干部“四个意识”明显提升,对党的信任度明显增强。三是以上率下干事。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县委常委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切实增强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走上一线、冲锋在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各级干部勇当“操盘手”,牢把方向,破难创新,担当负责。2017年,武邑县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多个指标增幅全市甚至全省领先,党组织的凝聚力明显增强。(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深不透。”问题。县委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充分反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还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印发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通知,明确了七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推动全县各级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员夜校”为载体,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夜校每月一期,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等知识;以河北网络干部学院为载体,通过省委组织部指定必修课、干部自觉选学、组建专题网班等形式,严格按照干部学时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县所有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在线学习。三是开展不定期测试。目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了100%,以测试促学习效果明显。(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县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扶贫领域中问题严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村干部与镇包片干部利用危改优亲厚友。”问题。一是核查到位。责成县住建局抽调业务骨干,十个乡镇区配合,对农村危房改造问题逐一核查、逐一整改,共梳理出识别不精准、工程量不足、无人居住、虚报冒领、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221个。二是推进整改。通过追回改造资金、督促返工重修、补足工程量等方式,目前,识别不精准问题44户、工程量不足问题46户、无人居住问题63户、虚报冒领4户全部整改完成。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64户,已完成整改63户,挽回资金16.9万元。三是严肃问责。针对危房改造方面发现的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2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1人。(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制发的危改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下发了《关于废止<2013年武邑县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对两个文件进行了废止。二是全面梳理。对2016年、2017年以来制定出台的各类扶贫脱贫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完善,共梳理2016年县委、县政府文件22个,2017年县委、县政府文件57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63个,对不符合上级政策要求、操作性不强的2个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可操作、能落实。三是规范行文。出台了《武邑县人民政府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文件制发的办理流程、审查把关。今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将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的要求,规范行文,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监管部门不作为。一些部门检查验收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自查。组织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区对2016年的18个扶贫项目、2017年的36个扶贫项目全面自查,严格对照项目计划和时间安排,查找出推进缓慢的工程项目。目前已对推进缓慢的工程项目下发工作督办函5份,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武邑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邑县扶贫开发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从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实施管理、项目档案等方面全程规范和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家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提高了审计效率。目前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对项目内容、建设时间、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程预算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定期开展督查。三是台账管理。对扶贫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从立项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监理审计等环节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对监管部门缺位的第一时间提醒,确保部门履职到位。(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放松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以来,县委书记刘勇先后3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5次脱贫攻坚调度会,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听取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县政府县长王成宗先后2次召开县政府党组会研究扶贫领域问题整改。2018年1月22日,召开了县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强调把大力实施“扶贫脱贫巩固年”置于全县2018年“八个年”之首,提出产业扶贫再强化、政策保障再牢固、扶志扶智再提升、社会扶贫再加力、专项整治再加强等重点措施,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扶贫脱贫巩固年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双组长制,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9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脱贫攻坚领导力量。各乡镇组建脱贫攻坚指挥部,各村组建脱贫攻坚作战室,完善了从县到乡到村的脱贫攻坚组织结构。三是提升脱贫攻坚水平。建立了武邑县脱贫攻坚群、美丽武邑重点工作督查群,充分利用微信群便捷高效的传输形式,及时发布中央和省市最新精神、工作动态,普及精准扶贫知识,引导各级干部交流、学习;先后3次邀请专家对全县30余名县级干部、110余名乡镇党政正职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四是狠抓责任落实。县委与各县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强调“不脱贫不脱钩,虚假脱贫要问责”;全县212个贫困村全部由县级干部分包帮扶,带动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和工作队长层层落实帮扶责任。目前,全县有1500多名各级干部战斗在帮扶第一线。(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组织力量从问题入手,排查扶贫领域包括危改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环节和人员,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4名县级干部任副组长、1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领域巡视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订了《武邑县巡视反馈扶贫工作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等,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强化整改督导。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多次调度调研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刘勇先后7次到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乡镇、村进行督导调研,指导整改工作开展。县政府县长王成宗先后5次对扶贫、住建等部门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领导也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议,部署调度整改工作,加快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坚持“零容忍”“全覆盖”,2017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问责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3.关于“县委对‘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认识不足,巡视整改工作没有落地落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认识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学”。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夜校宣讲等多种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县委及各级干部对巡视工作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抓好整改的行动自觉明显提升。二是强化“抓”。研究出台了《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修订完善了《武邑县2018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通过狠抓党内政治生活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习、自我整改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报送2017年履行主体责任报告79份。三是反复“察”。研究制定了《2018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等文件,对问题多发、且容易反复的领域加大巡察力度。目前,县巡察办已开展常规巡察三次。(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工作没有落地落实”问题。2014年省委巡视组共反馈了5个方面13个问题,5个问题在当年全部整改到位。另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6个问题出现反弹,对此,一是问题再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上一轮巡视尚未整改到位和出现反弹的8个问题,拉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督导再加强。成立专项督导组,开展不间断督促检查,目前共开展各类督查活动8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2018年2月2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对2014年中央巡视河北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入整改。目前,2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个,即“公安部门干部使用、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有的派出所长没有民警身份、没有执法权”问题,县公安局已于2017年9月22日整改到位。4名没有警察身份的执法岗位中层干部全部调整到非执法岗位。1个属于常态性工作,即“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基层组织战斗力差,个别村两委班子尚不健全”问题,县委组织部已责成各乡镇对需要调整的村干部进行分析研判,下发了《整顿后进班子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工作一并整改落实。6个出现反弹的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个:一是针对“关于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由县环保局牵头按照大气污染治理“1+27”方案开展了持续整改,并圆满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4.7%,完成率106.4%,全市排名第三。二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违规使用、侵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还有发生”问题,县纪委和县财政局开展拉网式排查,并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完善。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武邑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督查,进一步堵塞了漏洞。其余4个属于常态性工作,需要长期抓好落实。一是针对“建筑市场、城建管理不到位,有些项目手续不完备。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项目建设问题还有反映”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制定了《关于对交易项目信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公开的规定》《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等文件,对建筑市场、城建管理全面规范,将2016年以来所有招投标项目拉出清单,逐项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二是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还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长效机制需要完善”问题,县委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武邑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进行重点整治,明确了整治效果和整治措施。目前,已对30多个单位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大督察,通报问题单位10余个。三是针对“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差、办事拖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县纪委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四风”检查三次,利用第一种形态约谈10余人次。四是针对“有的窗口单位,特权思想严重,门难进、脸难看,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工作方法简单,服务意识淡薄。一些会场纪律较差”问题,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了对会风会纪的检查,各监督室加强了对工作纪律和作风的检查,各级干部作风明显改善,会风会纪明显加强。(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4.关于“县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扎实”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不及时”问题。一是明确专人负责。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及时提出会议建议,确保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及时,不得延误。二是确保迅速传达。全国、全省宣传思想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文件印发后,第一时间呈报县委各常委传阅、学习,及时建议和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传达贯彻。(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达到半年研究一次的要求”问题,县委立行立改,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按照时间节点,提请常委会研究,提前做好谋划。县委明确要求每年两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县委常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2018年1月26日县委常委会对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没有及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按照《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武邑实际,制定印发了《武邑县意识形态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的责任意识。二是举一反三。县委明确要求今后对上级发文,要及时研究,并结合武邑实际,研究起草制发有关文件,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在年度考核中,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直部门考核范围,对乡镇虽然列入考核范围,但分值偏低。”问题。一是建章立制。下发了《武邑县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对县直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行“100”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考核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权重为10分。二是严格考核。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目前,2017年各单位意识形态考核工作已完成,并向县委提供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已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总成绩。(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宣传部网上正面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武邑县网络整合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探索建立网络整合联动机制,有效指导全县网络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二是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中国新闻网武邑频道、武邑县政府信息网、掌上武邑APP等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发展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力度;建立“武邑县全媒体微信矩阵群”,发挥矩阵效应,形成宣传合力,为武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制订了《武邑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出台了《关于建立网络整合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弘扬主流思想、传递正面声音;下发了《武邑县新媒体管理办法》,推动县内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发展。(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效果不明显,县委组织部督促检查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对‘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理解不深,没有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准则》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推进”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转发市委组织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督查台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台账中明确的重点内容,做好自查检查,完善措施,再掀学习热潮;印发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通知,明确了学习的重点内容、目标要求,推动全县各级干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员夜校”为载体,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和乡镇科局党组织夜校每月一期,重点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章》《条例》《准则》等内容。目前,包括县委书记刘勇、县政府县长王成宗在内的县级领导,分别到分包乡镇、县直单位讲党课,带动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784名基层党支部书记登台授课。三是开展督查测试。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相关内容作为大督查重点内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开展理论测试。目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的理论知识、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干部“两学一做”的行动自觉。(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印发了《关于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限要求、抽查检查、报备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二是实施纪实管理。要求各县级党员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时要有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档案资料,实现纪实、痕迹化管理。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各级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开展质量不高、没有记录、瞒报虚报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形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责任。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规范,2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在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方面,一级一级传导动力、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不足。”问题。一是强化管党责任。按照“区分五个层面、落实双重责任”的要求,落实好管党责任,即:县委既抓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又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和指导;乡镇党委既抓好本级党的建设,又组织指导辖区农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县直部门既抓好本机关党建工作,又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结合驻村帮扶,就农村党建工作进行联系帮扶;农村党组织既积极提升“双带”能力,又组织引导党员发挥作用;党员既参与党建目标管理,又带领和发动群众参与各项建设,从而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树牢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信访稳定等一线锤炼考验干部,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全县形成了好干部带强好班子、好班子锻造好党员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考核评比。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的预备通知》,2018年1月30日至31日,通过实地查验、观摩评比、听取汇报等形式,对10个乡镇2017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专项考核;近期,县委将组织召开2017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乡镇党委书记作出总体评价,综合评价意见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归入本人档案,以此传导压力。目前,各级党委(党组)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目前,还有一些村党支部书记空缺,一些村支部不团结,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闹矛盾,一些村家族势力、派性矛盾突出。”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摸底。下发了《整顿后进班子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全县524个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到2017年12月20日,摸排工作全部结束。共排查出党支部书记空缺村13个、支部班子不团结村8个、班子不团结村9个、支部书记不在状态村18个、宗族派性村8个。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村,明确乡镇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力整改落实。通过乡镇干部兼任、组织调整等方式,目前,13个党支部书记空缺村中有1个村选任了党支部书记,12个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干部兼任;8个党支部班子不团结的村中有5个村已调和关系,1个村罢免了村委会主任,1个村党支部书记被免职,另外1个村已纳入后进村整改“百日攻坚”行动;9个班子不团结的村中有2个村调整了党支部书记,1个村罢免了村委会主任,6个村调和了关系;18个党支部书记不在状态的村中有4个村重新选任了党支部书记,3个村由乡镇干部兼任了党支部书记,8个村党支部书记经过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状态,3个村已拟定了初步人选;8个宗族派性村中有7个村派性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另有1个村已纳入后进村整改“百日攻坚”行动。2018年下半年,结合农村“两委”换届,力争所有问题村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出现村党支部书记空缺、村党支部不团结、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闹矛盾、村家庭势力或派性矛盾突出问题的村,纳入年度后进班子整顿范围,落实“三带一包”责任,限期转化。(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入党、违规担任支部书记”问题。经认真调查,赵桥镇袁庄村存在这一问题,目前市纪委已介入调查,基本情况已经摸清,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正在处理整改。县委将举一反三,对全县发展党员的程序再严格,再培训,确保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3.关于“欠缴党费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6年党费收缴专项清理工作,武邑县没有按照规定清零。”问题。一是深入自查自纠。下发了《关于做好欠缴党费补缴工作的通知》,对欠缴党费补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查,全县共欠缴党费185571.8元,涉及13个单位。通过积极工作,到目前欠缴党费党员自觉主动补交党费,欠缴党费全部补齐。二是强化教育引导。通过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让每个党员深刻认识到,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目前,涉及到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领导干部已补交并严肃反思、引以为戒。三是严格制度执行。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党费缴纳的标准及时间节点,确保党费收缴不延误、不拖欠。(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选拔程序不严格。”问题。一是深刻反思。县委常委会深刻认识到,上述问题的出现充分说明县委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还有欠缺,虽然在干部任用上没有任人唯亲,没有暗箱操作,但在任用程序上还不够严谨。二是完善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武邑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从干部调整批次和干部个人两个方面,全程记录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酝酿、有关事项报告、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等环节,切实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省委巡视以来,我县共调整干部3批次、54名,全部按照要求向县委常委会提交了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实行了票决;涉及提拔的4名干部,全部采用书面方式征求了县纪委意见。在以后的干部调整中,县委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类似问题。(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大代表‘带病’选举。”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参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人大代表人选提名推荐考察审核办法》,对全县184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再审核,梳理发现某局党组书记存在此问题。二是坚决整改。2017年10月,该同志向县人大提出了辞去县人大代表的申请,县人大于2018年1月4日,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该同志的辞呈,并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终止该同志的县人大代表资格。三是举一反三。针对这一问题,县委向市委做出了书面检查,并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对负责此项具体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长期担任人大常委。”问题。通过梳理发现2名干部存在此类问题。2017年10月,其中一名同志向县委提出辞去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的申请,2018年1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已免去该同志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县委将于2018年4月底前对另一名同志的职务进行调整。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县委将严格把关,并加强与县人大的沟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干部调整中,县委将严格把关,并加强与县人大的沟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犯严重错误的干部屡犯屡用。”问题。(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犯严重错误的干部屡犯屡用。”问题。一是认真核查处理。涉及此类问题的干部为县直某局长,2018年1月,该同志已经提出辞去县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县十一届县委候补委员的申请,2018年1月26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一致同意其辞职申请。二是规范任用程序。今后,县委将对受到2次以上违纪处理的干部建立信息库,通过全程纪实办法,从动议提名环节加强把关,形成干部调整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对犯严重错误的干部屡犯屡用的问题。(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一些单位领导和非领导职数超配;一些单位党组成员超配;一些单位党组成员无职务;一些单位超配党组副书记;一些单位党政分设。”问题。对此,县委高度重视,对全县机关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建立台账,坚决整改。一是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造成领导和非领导职数超配的干部,将通过调任、转任、到龄退休等方式,力争2021年上半年整改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造成党组成员超配问题,县委已召开县委常委会,提出初步方案,对全县党组(党委)设置进行了规范,党组成员超配问题将于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三是部分单位党组成员无职务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配备党组成员,从严掌握和控制非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党组成员;四是部分单位因机构改革超配的副书记,将于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五是部分单位党政分设问题,加快消化整改。目前,有两个单位已整改完成,不存在党政分设问题,另外两个单位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此项工作未完成整改)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县直部门人员混岗、超编,乡镇空编。”问题。一是对于县妇联进入的3名事业编制人员,造成的混编混岗问题,编制部门已批准县妇联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事业机构,妇联混编、混岗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针对县直部门超编问题,通过自然减员、人员调整等方法,力争2021年上半年整改到位;三是针对乡镇空编问题,立行立改,加大乡镇干部选聘工作力度,充实乡镇工作力量,2017年新录用30名乡镇公务员,7名乡镇选调生,2018年拟招录20名以上乡镇公务员,已向上级呈报了招录计划。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落实编制制度,严守“编制”红线,做到“无编不入”,同时对超编单位坚持“只出不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灯下黑’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够。”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了《中共武邑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签订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状》,强化明责、督责、考责、问责,全程记录、全程留痕,逐级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肃“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严格问责追责,并视情况上追一级给予纪律处分。近日,针对省新闻媒体曝光的“四风”问题进行了处理,按组织程序对涉案县行政审批局主管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强化组织推进。健全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机构建设,抽调5名年轻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工作,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按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和监督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目前10个乡镇区、82个县直单位已全部上报2017年主体责任报告。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将党的“三会一课”内容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中,定期交流反思。2018年2月10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晓明及市纪委、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参加并给予指导。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书记刘勇首先代表县委常委会进行了发言,并率先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县委常委也都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各乡镇区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也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四是开展专项督导。强化责任分解公示、签字背书、“两卡一书”、廉政教育、定期报告、民主生活会、述廉评议等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工作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县主体办对2017年发放主体责任《督办卡》或《整改通知书》的60个单位进行回访督查,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检查45个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纪检干部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形象”问题。县委进行深刻反思,从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整改。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确定每周五为集体学习日,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四条例、两准则”的学习,各级干部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加强纪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纪检机关学习、会议、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请示报告、请销假等1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了信访受理、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流程,制定流程图及说明;加强对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制订了《中共武邑县纪委“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建立《纪检干部轮岗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强制交流。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县委书记与县纪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县纪委主管副书记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人员逐级开展谈心谈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县纪委书记与县检察院转隶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县纪委副书记与一般转隶人员谈心谈话。整改工作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40人次,收到了较好效果。(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严重,招投标乱象丛生”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项目应招标未招标、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屡禁不止、屡查屡犯。”问题。一是全面清查。聘请中介机构对2016年以来42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程序审计,共发现问题项目13个,其中应招标未招标问题1个,招标代理公司存在领取标书时间与公告规定时间不符问题2个,中标单位涉嫌证件造假问题5个,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问题5个。二是严肃问责。对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标书时间与公告时间不符问题,县住建局已约谈涉及的2家招标代理公司,已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原工作岗位。对中标单位涉嫌证件造假问题的5个中标公司立案调查,情况属实,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问题涉及的5个中标公司,由县住建局与县发改局联合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三是制度规范。针对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规范招投标各项程序,全面推行全程电子招投标,建立公开机制,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违’问题未能有效遏制。一些违法建筑尚未拆除,一些非法转让土地和企业违法占地、未取得国土使用证就开工建设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问题。一是全面部署。成立了全县“集中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指挥部”,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密度调度。各相关县级领导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各部门一线作战,担当突破,形成了“两违”拆除的强大合力。二是细化方案。2017年8月24日召开了全县集中整治“两违”动员大会,印发了《武邑县集中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17项“两违”整治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40个单位名下,责任到人,全力推进。三是整改整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入手,对清查出的违建全部建立台账,一个一个攻坚。目前,全县拆除“两违”33.46万平米,处罚“两违”83宗,罚款3307.13万元。四是全面规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流程,在“标准流程标准卷宗”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岗位手册制;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管,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专人跟踪监管,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坚决遏制少批多占、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项目建设无监理、未组织验收、未进行竣工审计。一些单位的项目没有监理单位进行监督,一些单位的项目没有进行验收但付清工程款,一些单位的项目未进行竣工审计但已付清工程款,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高。”问题。一是台账管理。经全面清查,2013年以来共9个单位12个项目没有进行工程监理;5个单位11个项目没有进行工程验收但付清工程款;3个单位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审计。二是强力整改。目前处理情况如下:对涉及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的单位由县政府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建章立制。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武邑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三个文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严格不规范,有的单位违规出租办公用房,有的公司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一是全面核查清查。对2016年以来出租、出借和处置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审批出租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由县政府通报批评,收缴出租处置资产收入59.6万元,并免去了其中一人局党组书记职务。二是创新管理手段。全县统一安装了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并逐一登记,实行台账式管理。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完善了《武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武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武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期间收到多件信访举报,其中举报乡村干部‘微腐败’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7年全县给予党政纪处分177人,其中处分乡村干部118人,同比增长40.5%。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2017年全县追责问责701人,其中纪律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14人、通报约谈628人。三是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2017年全县共清理问题1622件,追责问责885人,组织处理8人,纪律处分40人。(此项工作基本完成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有的单位违规发放补助。有的单位违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全县所有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中午饮酒、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给予7人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4人、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三是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对巡视组反馈的7个单位2013年以来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关于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省委巡视组交办的50件问题线索,涉及51人,到目前,共初核50件、立案24件、正在办理26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其中科级2人、科级以下25人。

三、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省委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有力彰显了巡视的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当前,武邑县的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目前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还需要加大查处力度,推进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还需要持续加力,稍有松懈极有可能反弹。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武邑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时间质量并重,治标治本齐抓,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努力向省、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方向。县委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整改落实的主线,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系统安排好各层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校培训、干部夜校等形式,确保各级干部真学真做、深学深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视是“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的重要意义。始终坚定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始终坚持巡视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始终坚守修复政治生态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牢树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扭转不良风气,努力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坚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一是问题再反思,县委常委会将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上一轮中央巡视河北、上一轮及本轮省委巡视武邑所反馈的问题,再次逐条对照,深查问题,主动整改,把自查自纠贯穿后续整改工作全过程。二是责任再明确。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从县委常委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再接再厉、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推进再加力。坚持分类推进,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四是问责再加强。对省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对需要整改的重点事项,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确保整改落实率、线索处置率达到省委要求。

(三)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党的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向制度建设要长效”。一是完善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调度机制,要定期调度,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督查机制,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实地督查、访谈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强化问责机制,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推进迟缓、效果不明的坚决“返工”,严肃问责,以问责倒推整改。二是着力建章立制补漏洞。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不仅需要思想上的“软措施”,还需要制度上的硬要求。要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切实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三是强化制度的钢性执行。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不设“暗门”、不开“天窗”,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助推“经济强县、美丽武邑”迈上新台阶。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接续发力,奋起直追,确保整改真落实,发展真提速,努力走出武邑特色的强县之路。一是努力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脱贫摘帽和高质量发展两大目标,全面实施扶贫脱贫巩固年、产业转型升级年、改革开放深化年、多城同创提质年、基础设施完善年、生态治理跨越年、基层建设夯实年、干部素质提升年“八个年”,力争2018年,全部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民生指标比“十二五”时期翻一番,助推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二是努力走民生供给优化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疗,织密社会保障网络,加强交通路网建设,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在优化民生供给上务实功、办实事,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三是努力走政治生态全面优化之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三个一以贯之”,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武邑落地见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强化党建主业意识,严明党建责任,严密组织体系,严肃组织生活,明确用人导向,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县委常委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切实增强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勇于破难创新,敢于负责担当,坚决把既定的事干扎实,把棘手的事干成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从立规矩、行规矩入手,持之以恒抓好政治生态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全县上下一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6日至7月16日)。联系电话:0318-5713122(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建设西路1号武邑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3400;电子邮箱:wyxzfzdbgs@163.com。

中共武邑县委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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