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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水滨湖新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衡水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09:55:47 阅读量:29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滨湖新区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滨湖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我区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区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力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7月9日,区党工委召开党工委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和有关要求,逐条对照反馈问题就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正视反馈意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及制度机制漏洞,迅速行动,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效。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袁博同志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各部门明确专人抓整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此后又多次召开会议安排推进,确保整改落实有序开展。 

(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衡水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4个方面15大项37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按照职责分工,每个问题至少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逐一明确了牵头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实行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督查整改进度;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完善补充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保证整改质量效果。

(三)以上率下,做好责任担当。我区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环节。会前,党工委班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会议筑牢了基础。8月13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工委委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主动查找问题,认领责任,率先整改,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工作共涉及37项具体问题,其中29项已整改完成,余下8项正在抓紧推进和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意识不够强”问题

(1)关于“新区党工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没有组织学习省委九届五次会议和市委四届二次会议精神,没有制定学习培训方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督导不力”问题。一是对全年学习内容进行了整体安排,按年度、按季度、按月安排学习内容,坚持双周集中学习制,每次集中学习前,认真研究学习主题,对上级精神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二是加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力度,如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解读,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行了专题辅导学习。三是由区组织人社局等部门牵头,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督导,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学习组织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当中。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一系列的意识形态规范性文件。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不够,2015年没有组织学习。没有对新修改的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记录”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的通知》,把学习贯彻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如8月27日及时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新《党章》等系列党内法规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7月30日,对新修改的《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了再次学习。三是针对学习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明确专人做好集中学习会议落实及相关学习情况记录等工作。

(3)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等问题。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开展了“懂法纪、知敬畏”学习活动,将“两准则四条例”、《监察法》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增强纪律观念,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是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没有班子成员主抓问题,严格按照2017年3月24日书记办公会议定事项执行。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正风肃纪,压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积极性。

2.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时不坚决、推进慢”问题

(1)关于“在履行对衡水湖保护职能上重视不够,生态优先的观念树立得还不牢”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一是聘请中国国家环科院启动了衡水湖污染源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实施蒲草收割、增殖放流项目,投放鱼苗1500万尾;实施了王口闸、大赵闸水体生态修复项目和大湖心生态修复维护项目。二是积极申报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争取市级水治理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王口闸、大赵闸水体生态修复项目;2018年区级财政安排专项水体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实施了大湖心生态修复维护项目、增殖放流项目;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完成大湖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三是衡水湖马拉松广场完成了市级销号;金鱼观赏园项目预计年底完成搬迁。制定了《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违规项目整治推进力度,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管网不配套、收水率低”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9年进一步完善管网配套。当前,衡水一中、志臻中学等人口密集区域污水采取了集中处理。正在谋划编制管网规划,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3)关于“对顺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湖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监管不到位”问题。当前,已完成顺民庄村污水收集管道提升改造;聘请第三方负责顺民庄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监督第三方做好顺民庄污水处理站运营记录,每季度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水质监测。顺民庄村已纳入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实现了环卫保洁全覆盖、垃圾收运全程集中、垃圾统一处理。

(4)关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滨湖新区2017年下半年完成的13项重点工作任务有4项没有完成(盐河故道生态修复工程招投标、横一路两侧绿化提升、新建两座光伏发电站并投入使用、天然气村村通)”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9年1月底前整改完成。一是盐河故道生态修复工程招投标工作。今年4月份发布国际招标公告,只有一家公司招标,5月份应德方专家建议对招标内容进行了更改,7月初投标方放弃投标。需待省发改部门批复初步设计后重新招标,计划明年1月底完成。二是横一路两侧绿化提升。由于道路施工进度问题影响绿化进度,当前已对完成道路建设的路段进行绿化。三是两座光伏发电站已于2017年底投入使用,发电收益已正常发放。四是“天然气村村通”工程。2017年,我区完成全部天然气管道铺设,安装燃气表19067块、安装壁挂炉14549台,完成当年改造任务。

(5)关于“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区级领导包联,区直部门参与,全程指导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直至任务全部完成,不脱贫不脱钩。加大调度部署频次,坚持做到每季度研究部署,每月专题安排调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项行动,成立两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清理出10项不合规、不规范制度,同时建立了一批管人管事管用的制度,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村危房改造制度》《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安排方案》等。三是河北万象锦众公司已将每村5555元滞纳金发放至各村账户。并监督企业在后期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支付股金红利。

3.关于“在改革创新和破解难题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问题

(1)关于“存在等靠思想。等着上级给政策、给支持、给项目,缺乏主动作为精神”等问题。一是对新区服务业发展现状开展调研,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完成《关于结合产业发展定位,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调查》。二是以国家、省和我市各类重大投资招商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外招商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在长三角招商会上成功签约;乐盛公司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总投资1.6亿的万达电影城乐盛中心店项目即将完成签约;永昌威秀(衡水湖)国际文旅度假区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进展顺利。三是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组织辖区内规模以上、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及外贸进出口龙头共15家企业与衡水科创中心、衡水科技谷对接开展高新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果,为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四是研究制定了《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实施意见》,在推动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强专利制造、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与补贴,激励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2)关于“在发展旅游产业上缺乏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特点的规划和整体统筹,缺乏拳头产品和有影响的项目,零打碎敲,旅游发展还比较缓慢”问题。一是打包衡水湖景区、园博园、闾里古镇、盐河小镇、侯店电影水墨小镇等景区(点),成立衡水湖全域旅游推广联盟,打造衡水湖旅游共同体,形成旅游线路、景点+X等旅游组合商品,打造“大衡水湖景区”,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二是与国家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成功举办2018中国(衡水湖)国际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以青头潜鸭、“衡水三绝”、武强年画、闾里古镇汉文化等元素为重点,打造“衡水湖游礼”旅游商品品牌,树立“衡水湖”的旅游品牌形象,陆续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三是积极推进梅花岛、马拉松广场的青少年体验中心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

(3)关于“在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违规问题突出,打击违法占地力度小”问题。依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严格做好辖区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力求将处罚执行到位,履职尽责到位,移交移送案件追踪到位。今年上半年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6宗。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效能,明确各部门、乡镇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形成执法合力,推进整改工作。

(4)关于“对乡镇的领导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印发了《关于落实县乡领导干部包联制度的规定》,确保各项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强身健体”工程谋划研究工作的通知》,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农村改革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更好推动乡镇建设发展。三是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扎实开展了“思想大解放”“干部大培训”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素质。

(5)关于“信访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详细接访计划,安排专人督促领导接访,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接访有效;针对我区县处级领导少的问题,与市沟通,将正科级干部纳入接访序列,确保有领导干部接访。二是加大排查预警力度,在全区72个村设置信访维稳工作信息员,调控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制定《滨湖新区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关于“党内监督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有走过场现象”问题。今年7月,组织部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对待、认真过好组织生活;严把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提高组织生活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前后3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中央巡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同时,建立了民主生活会监管制度,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责任,会前发言材料严格把关,对不深刻敷衍的材料责成整改,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有的重大事项没有经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问题。严格按照《滨湖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等规章制度做好民主集中制落实工作,对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工委班子民主讨论、做出决定。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需要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关于“新区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工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按照《滨湖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确保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专本记录,严格规范记录过程,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认真抓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及时移交入档。

(4)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少、不规范”问题。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2018年衡水滨湖新区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继续坚持执行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的制度,保证全年学习频次在6-12次;在组织形式上,坚持中心组成员自己讲,自己学为主,每位成员每年在集体学习会上进行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

(5)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督促检查少,成果运用不够,实效性不强,制度化、常态化的机制还没有形成”问题。制定《督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每月底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如开展知识测试、抽查学习笔记等,每季度上报亮点工作、先进典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结合三会一课,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工作始终。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1)关于“新区党工委对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少,平时抓得少”问题。一是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乡镇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村“两委”换届工作、村级组织存在的问题、基层党委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情况汇报,并有针地对各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现新区两个国有企业均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等内容。下一步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着力解决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结合正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工作,健全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两委”班子。新区村“两委”换届工作明确要求,换届后实现五项指标全部达标。完成7个村活动场所危旧狭小“清零”工作。四是有效解决非公企业党建薄弱问题。制定了《关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巩固扩大“两个覆盖”的通知》,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排查摸底,确保“两个覆盖”有效推进。印发《关于创建“五好双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的实施方案》,以“五好双强”为主要内容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确定了魏屯镇闾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新区非公党建示范点。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不完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活动日”为依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进行。安排专人定期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增加调研次数,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责令整改,形成整改汇报。以党工委班子成员亲自讲党课的形式带动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过好组织生活。

(3)关于“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8年12月底完成。一是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在今年农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联审制度,做好彻底整顿转化后进村、扩大选人视野、调优人选和班子结构等工作。将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列入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二是对今年列入“百日攻坚”台账的2个后进村开展整顿成果“回头看”工作,切实将后进村通过集中整顿转化到位。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强化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筑牢农村两委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严格发展党员审核程序,制定了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规范,并对档案材料存在问题的进行了全部整改,严把入口关。对于张保恩党员档案存在的问题已责成彭杜乡完成整改。

(5)关于“党费缴纳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党费缴纳机制;二是彭杜乡党委已开通银行党费专用账户,欠交党费全部补缴到位,此项工作于2017年底已全部整改完成。

3.关于“机构设置和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

    关于“干部提拔和进人上存在不规范”“在实施人事和薪酬改革中也存在不严格、形式化”等问题。正在整改,加快推进落实“三定方案”。

一是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加快落实新区“三定方案”,理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理清缺漏项,填写工作全程纪实表,补齐相关证明材料。针对提拔调整的十余名干部缺少程序材料的问题,重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文件;重新明确程序,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建立了“一览表”和“程序台账”;迅速查漏补缺,对缺少的正式会议记录文件通过会议录音、实时笔录等留存材料进行了补齐,对提拔调整干部缺少的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情况进行了回头式调查,排查违纪违法情况,重补缺项漏项;补充全程纪实表,通过对存档文件的重新梳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过程进行了补登。三是联系相关部门,补齐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分配表。四是针对聘任制改革存在的相关问题,重新组织聘任制人员补齐了包括竞聘书、资格审查表在内的竞聘资料,建立了聘任制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档案。重新修订了竞聘制度和考核制度,在选聘人员标准中进一步突出了学历和专业化要求,在绩效考核标准中强化了专业化岗位业务办理水平的硬性指标。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区党工委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对管党治党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同时,督促其他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在8月27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上,着重学习了《中共衡水滨湖新区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重申和安排。区党工委负责同志要求各单位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在持续推进责任落实上发力,突出政治引领,以问题为突破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健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下发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各级分别签订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开展了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部分党组织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工作抓得不具体,留痕建档意识不强等问题,召开专题调度会,并印发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各单位深入、全面地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整改完善,形成实效。并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问责,批评教育8人。

2.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

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纪工委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力度,提升了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职能划分设立了5个科室,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做到人岗相适,发挥最大效能,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实硬。二是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凡属于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应实施“一案双查”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建议;进一步梳理研判了2017年审查的案件,对符合“一案双查”但还没有实施的,按照工作流程追责处理;加强对实施“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通报“一案双查”工作情况,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暨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活动,针对廉政风险点,纪工委书记分别与两乡镇和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四是深入学习了“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和工作要求,抓好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倾向性、苗头性等轻微问题,采取函询谈话、约谈等形式,及时处置。今年上半年,区纪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占案件查处比例69%。五是推进和规范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工委跟班学习,对口帮助、指导办案工作。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区纪工委加强与乡镇联系,了解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指导重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参与,形成办案合力;建立了月案件查办情况调度会制度,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以来,乡镇查办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六是维护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协助组织部门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以“三个区分开来”为标准,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按程序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工作。2017年以来,共对81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否决1人。七是对人员力量进行了调整增加,强化监督职能。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每年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3.关于“财政投资项目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关于“财政投资项目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对2015以来财政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加强了项目管理,对项目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全过程、多方位的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从源头上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仍时有发生”问题

(1)关于“有些文件照抄照搬严重”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的意见》《关于大兴调研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全区,切实把改进文风会风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确保出台的的各类文件符合实际,能够解决问题。

(2)关于“存在工作程序繁琐、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得不够好、作风疲沓等”问题。推进我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阶段,区中介服务管理中心与市级平台对接完毕,审批服务提质提效明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加快。在加强用地供给保障方面,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完成建设用地预审4宗,重点项目报批工作切实提高。要求区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按照《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目标,及推进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的要求,完成“河北政务服务网”所有审批事项录入,已实现网上审批办理。

(3)关于“新区机关网站服务型内容长期不更新,滨湖旅游、投资滨湖等便民服务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问题。进一步加强新区网站管理,由区综合办公室接管并专人负责,对网站栏目进行整合优化。今年以来共上传更新各类信息150余条。

(4)关于“机关纪律松弛、作风拖拉、干部职工精神状态不佳,暗访中发现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无备案,空岗工作人员无假条,上班时间睡觉”问题。一是各单位均实行电子考勤,进一步加强纪律考勤制度管理。二是班子成员外出一律到办公室报备。三是强化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以节假日为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组织节日期间就围绕“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明察暗访检查8次,发现问题线索3件。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检查机关纪律6次,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对10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通报批评。

(5)关于“有的部门存在有的部门仍存在乱发补贴、礼品的现象”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经自查摸排,未发现该问题。下一步将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凡是无文件依据的项目或超标准发放的,一律纠正清退到位,并严肃处理。

5.关于“债务风险高”问题

关于“债务风险高”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8年12月底完成。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清理偿还企业欠款,目前未偿还款项剩余2575.85万元,已作预算安排,预计12月底前全部还清。二是为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制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三是起草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四是成立区金融办,使金融企业监管工作步入正轨。

6.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1)关于“财政账目设置不合理”问题。由区财政局牵头对所有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只保留社保基金专账、农民工保证金专账、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4个专账,并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

(2)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时间长数额大,易造成呆账坏账,资金沉淀,给政府资金造成损失”问题。在全区各单位开展账款专项清理工作,经梳理,应还企业借款15758500元,应付账款5065817元,预付账款50000元,应收账款15339675万元。全部往来款项已列入明年预算。

(3)关于“多项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国有资产失去监管”问题。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水质监测船、揽翠岛建筑安装投资木屋、浮桥、电力设施等已全部列入固定资产帐,涉及金额1267.9万元。

(4)关于 “专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19年3月完成整改。已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地下水压采和湖泊治理的专项资金继续按照原金额进行安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拨付,目前,2014年地下水压采专项资金结余820.82万元,2016年地下水压采专项资金结余648.5万元;2015年湖泊治理专项资金结余796万元,为工程质保金,明年3月质保期结束后完成拨付。

(5)关于“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白条入账、设立副主任专项经费、向非预算单位拔款等违规问题”问题。一是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严格报销手续,杜绝超限额使用现金和白条入账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坚决避免向非预算部门拨款问题发生;三是取消主任专项经费。

7.关于“综合执法方面问题突出”问题

关于“执法不严格,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行政处罚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程序不规范”“档案案件编号未填写、随意编排、文号相同”“使用法律条款错误”等问题。

一是针对“执法不严格,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问题,严格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大学习力度,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处罚。二是针对“行政处罚随意性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学习研究了《衡水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各类与新区行政执法相关的自由裁量权基准,杜绝出现处罚随意性较大的案件发生。三是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执法规范要求,对可补充程序及时整改,不能更改的,做好档案标记,作为以后自检自查的重点方向。同时强化执法基础工作,通过组织不定期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执法素质。四是针对“档案案件编号未填写、随意编排、文号相同”等问题,严格按照立案时间、调查时间、结案时间的顺序,对档案编号、相关文号进行补填和整改。加强档案制作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完善了档案审核制度,加大档案审核力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五是针对“使用法律条款错误”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渔业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各类法规,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无误。

 (四)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衡水湖管理体制不顺”问题

关于“整个自然保护区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没有统一的巡护队伍,因此在规划、管理、建设和开发利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协调、不到位” 问题。正在整改,把衡水湖生态保护作为我区第一责任和长期性工作切实抓牢。

一是不断完善保护机制。高标准编制《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规划(2018—2035年)》。高效推动立法工作,《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完成草案编制。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会议,“河湖长制”不断完善。启动衡水湖保护区边界核定工作,完成前期勘测及修正、绘制。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启动为期两年的衡水湖生态环境调查及安全评估项目,系统性调查入湖污染源,监测生物多样性,为衡水湖水质保护、生态安全提供系统性评估。加快水质监测平台建设,大湖心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启动。推进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作物补偿、鱼塘补偿、边界定界工程、姊妹西岛栖息地恢复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保护措施持续加强。“绿盾2017”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违规项目完成整改。有力推进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整治和省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整治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德国政府贷款衡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顺利通过德国复兴银行第二次项目进展评估,盐河故道橡胶坝、游客信息中心等项目加紧开展实施。进一步加大衡水湖水体生态修复力度,完成方案编制和衡水湖北部区域、王口闸和大赵闸三个区域的水体修复工作。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投放鱼苗1500万尾。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东湖区域实现统一执法,严查严处非法捕捞、捕猎等行为。三是影响力不断扩大。2018年3月成功举办青头潜鸭保护国际研讨会,会上通过了保护青头潜鸭《衡水宣言》;衡水湖保护区被列为“世界极危物种青头潜鸭重要栖息地”。积极推进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已开展了专家论证调查。

2.关于“新区各部门行使行政职权存在障碍”问题

关于“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内设部门无权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如果行使行政权力需上级部门授权,但目前各相关部门获得上级部门授权情况进展不一,也影响了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问题。

一是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上级行政权力的授权、承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参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进行公示,目前,共11个部门公示行政权力清单828项,16个部门公示责任清单154项。二是行政审批大厅开始试运行,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建设。目前,行政审批局承接4个部门90项审批事项,设立中介服务清单16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下一步区党工委将在现有基础上,深入、持久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着力推进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不出现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不留尾巴;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继续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切实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着力扩大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着力提升工作水平。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区经济发展、脱贫攻坚、衡水湖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深化巡察成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2月26日至4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216657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衡水市红旗大街3369号滨湖新区管委会;邮政编码:053000;电子邮箱:hshxinxi @126.com   (中共衡水滨湖新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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